欢迎来到特色乡村历史网

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

1. 河北省 2. 山西省 3. 辽宁省

4. 吉林省 5. 黑龙江省 6. 江苏省

7.浙江省 8. 安徽省 9. 福建省

10. 江西省 11. 山东省 12. 河南省

13. 湖北省 14. 湖南省 15. 广东省

16.海南省 17. 四川省 18. 贵州省

19. 云南省 20. 陕西省 21. 甘肃省

22. 青海省 23. 台湾省

-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百问百答--水星云社区学乐餐购异业联营合作协议

水星云社区学乐餐购异业联营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____】日签署:

甲方: 【联盟运营方公司名称】

地址: 【联盟运营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 【加盟商家公司名称】

地址: 【加盟商家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致力于打造社区优质生活服务的运营机构,拥有“水星云社区”品牌和项目运营经验。

乙方是位于【 】社区内,在【 】行业(如:趣味培训、娱乐休闲、美食餐饮、精品超市)中具有良好声誉和服务能力的优质商家。

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组建“水星云社区学乐餐购异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通过异业联盟的形式,整合资源,统一宣传,互荐客源,提升各自品牌在社区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共同打造社区幸福家庭生活首选品牌组合,实现共赢。

第二条 联盟成员构成与 排他性

本联盟在【 】社区内,每个核心行业仅招募一名成员。

乙方作为本社区内【 】行业的唯一代表加入联盟。协议期内,甲方承诺不在该社区内招募与乙方所属行业相同的其他商家加入本联盟。

乙方不得同时参加由其他运营方组织的、与本联盟性质及范围相似的其他异业联盟。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 】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品牌授权与推广:授权乙方在协议期内使用“水星云社区联盟合作伙伴”的统一标识进行宣传,并负责联盟的整体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

活动组织:牵头策划并组织联盟整体的营销活动、社区活动、会员活动等,制定活动方案并协调各方执行。

平台搭建与维护:建立并维护统一的会员管理系统(如积分APP、微信群等),实现会员信息互联与积分通兑。

协调管理:负责联盟内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处理联盟日常事务,维护联盟秩序。

引入新成员:根据联盟发展需要,经与现有创始成员协商后,有权引入其他行业的优质商家加入联盟,并负责洽谈相关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品质保证:乙方须保证其所有产品及服务质量,维持良好的店面形象,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联盟的整体声誉。

资源投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联盟统一活动,并按活动方案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分摊方案由每次活动前另行商议确定)。

积分认可与兑换:无条件认可联盟统一会员积分,并按联盟制定的规则为持积分会员提供相应的折扣、礼品或服务兑换。

客户导流:主动向自身客户推荐联盟其他合作伙伴,引导客户体验联盟服务。

信息共享: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隐私的前提下,配合甲方完成会员信息的接入与共享,以实现积分互通。

保密义务:对联盟的内部策略、会员数据、营销计划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六条 费用说明

乙方作为首批四大核心行业成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免缴加盟费。

联盟统一的营销活动费用,由所有参与活动的成员按受益程度协商分摊。

未来新增联盟成员时,其缴纳的加盟费用或平台使用费,将由甲方统筹管理,用于联盟的持续运营和推广。首批核心成员享有【例如:优先分红权/奖励金】等权益(具体分配方案由创始成员另行商议确定)。

第七条 “社区创始合伙人”特别条款(如适用)

若乙方被授予该社区“社区创始合伙人”身份,则享有在联盟宣传物料中的优先展示位、联盟发展规则的共建权以及对新成员引入的建议权。

创始合伙人应承担更多的领袖责任,积极为联盟发展建言献策,并协助甲方协调联盟内部事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或联盟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地,若乙方出现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取消其联盟资格:

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服务,导致重大客户投诉,严重损害联盟声誉。

擅自退出联盟统一活动或积分系统,经劝阻无效。

向第三方泄露联盟核心机密。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一切与“水星云社区”联盟相关的标识、宣传物料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战争、罢工、流行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文章